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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献血,国家卫健委又发话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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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18

为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血站工作人员和无偿献血者安全,保障血液安全供应,1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《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》(下称《指引》)。

为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血站工作人员和无偿献血者安全,保障血液安全供应,1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《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》(下称《指引》)。


《指引》中关于献血者有以下几点要求:


安全献血,国家卫健委又发话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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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献血,国家卫健委又发话了!

加强献血前教育与征询


《指引》提出,在原有健康征询的基础上,增加《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》,了解献血者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,甄别献血者是否有重点地区旅行史、接触史或生活史等。


补充征询内容中,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,建议暂缓献血,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:


(1)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;


(2)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;


(3)曾经与新冠病毒感染者,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;


(4)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;


(5)曾接受流感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。


建议健康咨询时,对仅有偶尔咳嗽等常见情况加以甄别。


另外,对于曾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,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


如献血者出现体温≥37.3℃,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献血者暂缓献血,安排其离开征询现场,并提醒献血者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。


安全献血,国家卫健委又发话了!

献血后出现新冠症状须回告血站


为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,血站应当书面告知献血者,如献血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,须及时回告血站,血站应当有专门部门负责接受献血者回告,接到回告后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。



1.如献血者回告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被要求隔离时,应当采取以下措施:


(1)对未发出的血液进行隔离;


(2)血液发往临床但未输注,紧急收回后隔离;


(3)血液发往临床且已输注,做好相关信息登记,及时通知相关医院并报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;


(4)排查与该献血者有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,安排隔离,如献血者确认未感染,即解除隔离;


(5)与献血者保持沟通,及时获得确认信息,如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,血液可放行。


2.如献血者回告确认感染新冠病毒,应当采取以下措施:


(1)对未发出的血液作保密性弃血处理;


(2)血液发往临床但未输注,紧急收回后作保密性弃血处理;


(3)血液发往临床且已输注,做好相关信息登记,及时通知相关医院,对受血者进行跟踪回访,并报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;


(4)排查与该献血者有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,安排隔离观察14天


安全献血,国家卫健委又发话了!

严格执行“一人一巾一带”


《指引》要求,在血液采集过程中,献血场所应当为献血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医用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,为每位进入献血场所的献血者提供手消毒液消毒。


工作人员进入献血场所首先进行手消毒,戴上医用手套,采血过程中途离开工作岗位和返回工作岗位时,都必须消毒手部。


献血者使用握力球若需重复使用,必须使用一次性隔巾包裹,用后更换隔巾并对握力球进行消毒。献血过程中严格执行“一人一巾一带”。


同时,要尽可能采用预约献血,控制同时段献血人数,团体献血尽量减少陪同人员。献血者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,有条件的可间隔使用操作位。


社会志愿者参与工作时,应当掌握志愿者健康状况,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,根据疫情状况做好个人防护。必要时可暂时减少社会志愿者参与献血服务。


国家卫生健康委广泛呼吁民众献血,要积极开展预约献血,并统筹安排团队献血、预约献血者,分段分时分流合理安排献血人数,避免人员过于集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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