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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1-11
1、全血献血间隔:不少于6个月。 2、机采血小板献血间隔:不少于2周,不大于24次/年。因特殊配型需要,由医生批准,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。 3、机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:不少于4周。 4、全血献血后与机采血小板献血间隔:不少于3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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